药明康德作为一家全球领先的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公司,始终秉持科学、公正、诚信的原则,为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研发服务,美国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的出台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,其中针对公司的某些不合理定义,药明康德表示坚决反对。
美国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概述
美国新推出的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旨在加强生物安全监管,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,该草案中部分条款对公司运营和业务范畴的定义存在不合理之处,尤其是对药明康德等国际研发服务公司的定义过于笼统和片面。
药明康德的反驳观点
- 不合理的定义:在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中,针对药明康德的某些定义过于宽泛且不精确,未能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全球化运营背景以及业务多样性特点,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不必要的监管压力,影响正常运营。
- 损害创新环境:不合理的定义可能阻碍全球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,对生物医药研发服务行业造成负面影响,药明康德认为,创新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动力,任何阻碍创新的法规都应予以修改。
- 违反公平竞争原则:不合理的定义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,使一些企业面临歧视性待遇,药明康德一直秉持公平竞争原则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因此坚决反对任何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定。
- 缺乏透明度和沟通机制:药明康德认为,法规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各方意见,建立透明度和沟通机制。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在出台过程中缺乏与行业的充分沟通,导致部分定义存在不合理之处。
药明康德的主张
- 公正、合理的定义:药明康德呼吁相关部门对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中的不合理定义进行修改,以公正、合理的方式界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职责。
- 保护创新环境:药明康德强调,保护创新是推动生物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发展的关键,法规的制定应有利于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,促进全球创新合作。
- 公平竞争原则:药明康德呼吁维护公平竞争原则,确保所有企业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发展,任何法规都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,不得歧视任何企业。
- 建立透明度和沟通机制:药明康德建议相关部门在法规制定过程中,充分征求行业意见,建立透明度和沟通机制,确保法规的公正性和合理性。
药明康德作为一家全球领先的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公司,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研发服务,面对美国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中的不合理定义,药明康德表示坚决反对,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对法规进行修订,以公正、合理的方式界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职责,保护创新环境,维护公平竞争原则,并建立透明度和沟通机制,我们相信,通过共同努力,我们能够推动生物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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